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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改建

3)项目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

4)项目概况: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已有厂房,并通过设备转让协议购买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涂装线、预加工设备、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设备实施年产15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技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在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赋码备案,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150万只新型高强高韧汽车铝轮毂的生产能力。

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

项目

敏感点名称

相对项目方位

距离(m

规模

主要特征

距项目厂界

距涂装车间

大气环境

联盟村

W

2060

2060

1157/373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三坨村

W

2160

2160

40/280

方特生活区

SE

1080

1080

300

水环境

青龙浦

N

2200

2400

/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十条河

S

550

560

/

声环境

各厂界

/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土壤环境

/

/

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200m范围内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主要为运行期对外环境影响,具体营运期三废产生情况见表2

2  本项目三废产生情况

类别

污染源或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去毛刺

颗粒物(少量)

酸洗

硫酸雾、NOx、氟化氢

无铬钝化

NOx、氨(少量)、臭气浓度

静电除尘

颗粒物(少量)

底粉喷涂

颗粒物

底粉固化

非甲烷总烃

底漆喷涂及表干

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

面漆喷涂及表干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

罩光漆喷涂及烘干

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

人工打磨

颗粒物(少量)

底粉喷涂

颗粒物

底粉固化

非甲烷总烃

烘道燃气废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锅炉废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废水

生产废水

废脱脂液

pHCODCr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废酸液

pHCODCr、氟化物、总铝

废无铬钝化液

pHCODCr、氟化物、氨、总铝

清洗废水

pHCODCr、氟化物、SS、石油类、氨、总铝

涂装废气

pHCODCrSS、石油类

涂装废气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

日常生活污水

CODCr、氨氮

噪声

设备运行

等效声级dB(A)

固废

一般固废

机加工

边角料

原料包装物

废包装袋、纸箱等

打磨

废砂纸

涂装废气处理

废催化剂

喷塑粉尘处理

喷塑集尘灰、废滤筒

废水生化处理

生化污泥

危险固废

涂装前处理

废脱脂槽液、废酸液、废钝化液(进入废水处理设施)

机加工

废切削液

设备维修

废含油抹布、手套

涂装

漆渣

涂装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液压油、油漆、稀释剂等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废水处理

物化污泥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影响预测结果:影响预测结果: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大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自厂界外延D10%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即本项目D10%小于2.5km,评价范围取边长为5km,本项目敏感点位于项目上风向,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小,正常情况下,项目不存在排放源场界外存在短期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情况,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3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污染物

污染因子

防治对策

达标情况

废气

涂装废气

有组织

苯系物

乙酸酯类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生产线密闭,喷漆、调漆、流平及晾干废气经水喷淋吸收除漆雾+过滤棉除漆雾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同流平及烘干废气一并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相应的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

加强车间通风

酸洗

无铬钝化

有组织

硫酸雾

NOx

HF

生产线密闭,酸雾废气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加强车间通

喷塑

有组织

颗粒物

喷塑粉尘经自带的滤筒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加强车间通

塑粉固化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经烟道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去毛刺

静电除尘

无组织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

烘道燃气废气

有组织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经燃气烟道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

有组织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经燃气烟道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

污水

本项目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达标纳管,同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由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的IV标准后排放

对附近水体基本无影响

固废

废脱脂槽液、废酸液、废钝化液(进入废水处理设施)

进入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切削液

应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废含油抹布、手套

漆渣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废包装桶

边角料

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利用

废包装袋、纸箱等

废砂纸

废催化剂

喷塑集尘灰、废滤筒

生化污泥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噪声

噪声

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在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厂区中部;加强工人的日常操作管理和设备日常维护,物品中转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放,避免非正常噪声的发生。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

废水

1、管线:本项目废水收集系统采用明管明沟方式车间废水收集管沟的沟壁及沟底全部采用“三油两布”的防腐防渗工艺处理,管沟的防腐工程与车间地面防腐防渗工程斜街完整,避免遗留缝隙导致渗漏。

2、污水处理站建设要求:要求基础底板防腐抗渗处理;池壁与土壤接触部位的防腐抗渗处理;内壁防渗处理;废水处理站地面防腐处理,同时废水处理站建设要一并考虑原有项目废水水量和水质

排污口

本项目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要求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并设置专门的废水采样口。

雨水排放口

本项目厂区内只能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规范化设置

应急池

本项目依托巨科铝业现有约168m3的应急池,可满足厂区事故应急需求

一般固废堆场

要求上面设有雨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防止雨水进入

危废堆场

危废堆场要求分别做好暂存区的防渗处理,上面设有雨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防止渗滤水造成对周围环境污染,或有条件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废物桶装或袋装的密闭堆放,同时企业需落实危废台账记录,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台州市“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项目投产后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由此可见,项目在该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企业环保行为的满意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7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1026~2020116日。

8、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或环保部门反馈。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9、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9957614988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8058424583

本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0576-82409036

10、审批前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tazjj.zjzwfw.gov.cn/)公开。

 

浙江阿利佰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01026